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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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银行因一起劳动争议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这起案件的主角是工作超过20年的老员工陈某,他因多次拒绝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到建行孝昌支行的停发工资和停缴社保,最终被迫离职。经过仲裁和两级法院的审理,法院裁定孝昌支行违法解除了劳动关系,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33,548.66元并出具离职证明。该案件在用人单位强制变更雇佣形式和工龄合并计算等问题上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判断。
根据判决文书,陈某于2001年10月入职建设银行孝昌支行。2019年的劳动仲裁确认了他与孝昌支行从2001年到2007年6月期间的劳动关系。自2008年3月起,陈某与两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以派遣身份在原岗位继续工作。2017年7月起,第三方公司接手了他的薪酬和社保工作,却未与他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到了2018年10月,孝昌支行要求陈某签署与第三方的劳动合同,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陈某依然正常上班。2019年7月,孝昌支行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将包括陈某在内的8名员工纳入外包范围。尽管在2020年孝昌支行两次催促陈某签署与新公司的合同,但仍未能达成一致。2021年1月,孝昌支行通知陈某因拒绝与外包公司签约,停止接受他的劳务,并要求他离开单位。尽管如此,陈某并未离岗,继续履行职责。
到2021年9月,由于陈某拒绝签署新的外包公司合同,孝昌支行停止了他的工资和社保缴纳。然而,陈某依然在原岗位上正常工作,直到2022年9月26日正式离开。在离职前的12个月里,他的月平均工资为3179.73元。
随后,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裁决支持其请求赔偿及出具离职证明。孝昌支行对此不满,提起上诉。一审法院认为,孝昌支行未能提供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应该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法院指出,孝昌支行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多次要求陈某转签第三方合同,并在其拒绝后单方面要求离岗,构成违法解除契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法院将陈某的工龄合并计算,认定其从2001年10月到2022年9月共计21年,从而确定赔偿金为133,548.66元。孝昌支行对此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了原判。
这一判决为银行业及金融行业的用工模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指出用人单位不能以外包为由强迫员工变更合同,以此降低用工成本或清除工龄累积。劳动者在工作地点和岗位不变的情况下,即使签署的机构更换,也应视为“非因本人原因变换用人单位”,其原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与此同时,建设银行在经营层面也交出了亮眼的季度业绩。今年第一季度,该行实现营收约2113亿元,同比增速为11.1%;归母净利润约863亿元,同比增速3.5%。从业绩结构看,净利息收入与非息收入均有所增长,净利息收入增速为8.1%,相比2025年提升了11个百分点,显现出回暖迹象。财经数据显示,季度内生息资产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成本率均有所下降,资产质量指标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为1.31%,与去年持平。
对公贷款在年初的基础上增长7.9%,仍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而零售贷款增长较缓,增加了0.9%。在科技、绿色和数字经济领域的贷款需求旺盛,分别较年初增长了14.3%、10.1%和15.7%。该行将于8月28日公布半年报,市场关注其是否能延续第一季度的良好势头。